性暴力中被剝奪的話語權:「當整個世界都是加害者,我無法倖存」
性暴力不只是身體被侵犯當下的單一或多人加害的暴力行為,還包含著事後整個社會的輿論批評,即使在事件延燒過後,受害者還需要經歷好一陣子重建心理才能不再恐懼;這樣的暴力真實存在,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加害者。
受害者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就是不敢承認自己所經歷的事情,因為承認就要重新回想恐懼、承認就要面對大眾的聲音,而不論你是再怎麼「機靈」的受害者,人們總是找得到能要你檢討自己的行為—可能是你的外在穿著過於動人、也可能是你選擇在無人的半夜出門、甚至當受害者的長相不如他們所期望一樣性感時,還會訕笑「怎麼可能會有人想對你幹嘛」
發現了嗎?當你是個女性受害者時,你得先符合人對於對你美的期待才有受害資格;當你有了受害資格後,還不能過於美豔,否則是引誘犯罪;此外你必須性守貞,否則「你應該也蠻爽的吧?」
好比「人帥真好,人醜性騷擾」這種譏笑女性對於性暴力因為膚淺而雙重標準的言論,其實就在在譏笑「女人竟然以為自己是性的主體」。這種暴力是少數男性代言了全世界男性對於全世界女性作出的警告,不論你是受害者本人或是旁觀者,你都被迫在未來的生活中「保護好自己」,否則也只是你活該。
然而以法治社會來說,性騷擾的定義就是指『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』,我們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實事情真相,但是否違反個人意願是非常主觀的事情。
所謂人帥和人醜的分別,其實不過是當事人內心是否對於即將要發生的性別事件感到舒適、知情、同意,如果在彼此不合意的情況之下,不論再怎麼帥、不論你們的關係為如何,你的行為都是性騷擾。
我們都知道這個社會有很多種面貌,但我們可以一起做個溫柔的人。
這樣的溫柔並不是要你選擇立場,而是不用匿名的頭紗留言、傷害著無關自己的生命,也是為了保護自己與愛的人,願我們都不必活在恐懼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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