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我曾經擁有你
有一個人,你總是會不自覺的想起他,或許那時候的溫柔太深刻,深刻到他明明已走遠,卻好像還在你的身邊,走過某街角,想起他;嚐到某味道,想起他;就連夜裡終於能安睡,夢裡卻仍是會見到那個未消失的他。
為什麼有關他的思念會恍如陰魂不散般糾纏著?老實說,不好受,都已經過了這麼久,感覺也好像真的放下了,但他的身影好像會忽然出現在回憶裡,一想起他,心又痛一痛,跟他的回憶越美好,痛的感覺越揪心,尤其當你是被拋棄的那一個人。
原來我曾經擁有過你;原來我已經不能再擁有你,這兩個「原來」都令人心痛,也是我們在分開時必定會經歷的,從來沒有擁有過又怎會痛?失去時之所以痛,是因為我們曾擁有過,擁有過那個他的溫柔,試問誰又願放手?愛情不像失物,尋找失物所花的力氣越大,尋回失物的機會可能會多一點點,但愛情呢?若你單方面去尋找失去的愛情,你會發現,愛情不是失去了,而是消失了,你總不能尋找到已經消失了的愛情吧?
為什麼愛情會消失?是因為愛情因兩個人而存在,因為一個人離開而不再,留在原地的你,或許還感受到愛情殘存的餘溫,但那些都是騙人的,說穿了,當你仍然思念這個人的時候,這個人早就不再思念你,你只不過把思念投放在空白處,沒有人回應的思念,又何必?
你總是會不自覺的想起他。
但你也知道這是壞習慣,那麼是時候要戒掉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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