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打擾
掛念他,但你不會去找他。
他不在這城市嗎?不,他在,有時候或在同一區,只是你不會再撥他電話;不會再傳他訊息。
不打擾離開了的愛人,是基本的禮貌,尤其兩個故事已各有發展,又何必撥亂情節,讓隱藏在新甜蜜下的痛重新揭開?
只是每當路經與他有關的地方,可能是他工作的地區,可能是他學校的附近,心總會沉一沉,生怕會忽然遇見他,可是,如果是偶爾能遇見,又有點期待。
真矛盾,因愛情,我認識了那個矛盾的自己,討厭拖泥帶水,但原來最不乾脆的人,是自己。
不打擾他,不是已忘掉他,而是互相不打擾,也知道對方正努力重新幸福,他正掙脫你當天給的苦,你正擺脫他那時贈的痛,好不容易站起來,何必因一時的掛念,重墮那萬劫不復的漩渦?
有時候,不打擾,或許是另一種溫柔。
//「離開 不應該再打攪愛人 對不對?」
P.S.楊千嬅《假如讓我說下去》;詞:林夕;曲:于逸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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