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亦凡被判刑都美竹發千字文,以勝利姿態感謝中國的法制!但不滿這「一點」!
大陸藝人吳亦凡因「性侵未成年」及「酒桌選妃」等罪行於25日剛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,而在中國服刑完畢才能回加拿大。之後更面臨逃稅嫌疑,要對他追回滯納金及罰款,總計6億人民幣(約25.8億台幣)。
#受害者都美竹發千字文
而今次吳亦凡事件的其中一個受害者都美竹,得知吳亦凡的一審宣判結果後,第一時間在微博發文表示:「終於等到了!」!而在平靜心情後更打出千字文,以勝利姿態感謝中國的法制!
#正義雖遲但到
而都美竹在微博發文指:正義雖遲但到!而當中更指出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,指自己事件發生後做了兩個月的筆錄!但她指曾要求吳亦凡公開道歉,很遺憾也沒能等到,似乎有點不滿!
#都美竹發文全文:
大家晚上好
我是都美竹
正義雖遲但到心心
在去年的網絡舉報後,我配合公安機關做了兩個月的筆錄,由於案件的保密性隱私性,一直沒有回應相關的問題。時隔兩年,我已經成為一個思想成熟的大人了,在這裡也想為之前說過一些極端的、幼稚的話道歉。我並不是你們所稱讚的女英雄,我只是一個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,頂著壓力說出了真相。
當然,正因為我勇敢說出了事實,我成為了姐姐們集體炮轟的對象。即使我在訴訟請求裡寫上了要求他公開道歉,很遺憾也沒能等到。
時間真的過的太慢太慢了,無數次崩潰和腦海裡經常出現的輕生念頭,等待的過程有多久我就被網暴了多久…
他們都說:
“十幾歲就這麼不檢點”
“你就是個敲詐勒索的!”
“你根本不是受害人”
“你就是個野雞”“心機女”
“你怎麼不照照鏡子,哥哥怎麼會看上你?”
“蒼蠅不叮無縫的蛋,你肯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!”
我始終想不明白,我被傷害了,合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有錯嗎?難道他是明星有粉絲就可以肆無忌憚 就應該被原諒嗎?
畢竟在他們眼裡,受害者必須完美。
我很感謝中國的法制,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,即使他是大明星。
當時的我才十幾歲,毫無辨別是非的能力,因為他的經紀人同為女性,我非常相信她,才會被騙過去發生後面一系列可怕的事情。在此我也想提醒女孩子們,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,哪怕是同性!遇到危險,想辦法報警,保留好證據,不要害怕威脅!
這段時間,我為了躲避他極端粉絲的人身攻擊,退掉了在北京的大學,放棄學了十幾年的藝術專業和夢想,因為網絡上的攻擊使我一度變得自卑內向不敢社交。
我之前的幾位“好”朋友,也因為被收買選擇跟我站在對立面,公開直播詆毀我侮辱我,說我不是受害人,為他開脫洗地,通過這次我才真正意識到,原來人性根本經不起考驗。
因為淋過雨,所以也想為別人撐把傘,很感謝大家這兩年的支持以及對我心理上的幫助。 girls help girls 未來我會利用我的影響力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,也會努力為家鄉做些貢獻。
不好的回憶就讓它隨著時間慢慢消逝吧。
我珍貴青春里被偷走的這幾年也是時候說再見了。
至於未來怎麼樣,我也說不好,希望這個社會能多一些包容性,也希望我還能有機會繼續追逐自己的夢想,路還很長,反正天總會亮!
事件終於局一段落了!
Source:weibo